【所内新闻】黄勇、吴宏伟、宁立志、郑鹏程当选中国经济法学研究会竞争法专业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委员
2017年9月16日,中国法学会经济法学研究会第二次会员代表大会在武汉成功召开。会议审议了第一届理事会工作报告,表决通过了《中国法学会经济法学研究会章程修订(草案)》,选举产生了中国法学会经济法学研究会第二届理事会。在其后进行的第二届理事会第一次全体会议上,选举产生了新一届研究会常务理事、负责人、监事长和监事。同时,表决通过了研究会学术委员会组成人员、专业委员会及其负责人。经济法学研究会2017年年会暨第二十五届全国经济法理论研讨会与换届会议套开,现任副会长程信和教授主持了大会开幕式。
第二次会员代表大会由现任副会长史际春教授主持。大会听取并通过了现任会长吴志攀教授所做的第一届理事会工作报告暨财务工作报告。现任副会长卢代富教授向大会做《中国法学会经济法学研究会章程修订(草案)》的说明,大会表决了该修订草案。大会选举产生了中国法学会经济法学研究会第二届理事会,包桂荣等182人为理事。
中国法学会研究部李存捧副主任主持了第二届理事会第一次全体会议。会议选举产生了新一届研究会常务理事会。张守文当选为会长,史际春、王全兴、时建中、卢代富、顾功耘、王先林、李友根、冯果当选为副会长,肖江平当选为秘书长。徐孟洲当选为监事长,程宝山、徐士英当选为监事。王全兴向大会通报了研究会有关规则、决定。
会议产生的第二届理事会学术委员会,史际春任主任,甘培忠、李曙光、刘大洪任副主任,委员有(拼音序):甘培忠、蒋悟真、李曙光、林秀芹、刘大洪、鲁篱、盛学军、史际春、王莉萍、杨松、应飞虎。
会议表决通过的第二届理事会专业委员会的设置及其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经济法理论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单飞跃,副主任委员陈云良、薛克鹏、卢炯星;宏观调控法—财税法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刘剑文,副主任委员朱大旗、黎江虹、柴振国;宏观调控法—金融法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岳彩申,副主任委员强力、胡鸿高、胡光志;市场规制法—竞争法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黄勇,副主任委员吴宏伟、宁立志、郑鹏程;市场规制法—消费者保护法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许明月,副主任委员李平、马跃进、金福海。
研究会决定,郑少华、刘继峰、邢会强、袁达松担任第二届理事会副秘书长。
研究会决定聘请吴志攀、王晓晔、朱崇实、程信和、邵建东为研究会顾问。
新任会长张守文教授在二届一次理事会上的讲话中,对当选的各位理事、常务理事、监事,以及新一届领导机构成员表示热烈祝贺!自2002年研究会成立以来即担任会长的吴志攀教授为研究会的初创、建设和发展做出了历史性重大贡献,在本次换届时婉谢各方面的挽留,再三表示不再进入新一届理事会,向吴会长致以崇高的敬意!向过去5年以至15年中,曾担任副会长的李昌麒、漆多俊、王晓晔、朱崇实、程信和、邵建东等教授,向杨紫烜、刘文华、徐杰、肖乾刚、张士元等研究会顾问,向许许多多还没有提到的、为中国经济法学的创立和发展,为中国经济法治的发展做出重要贡献的前辈学者和专家致以崇高的敬意!
张守文高度评价了吴志攀会长及上一届理事会做出的重大贡献,并就经济法学研究会的建设和经济法学科的发展提出了想法和思路。他强调,党的十九大即将召开,中国的改革发展将会进入一个新的历史时期。经济法学研究会改革发展的任务繁重,使命光荣。让我们进一步加强团结、协作、创新,为中国经济法学的发展,为中国经济法治的完善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在本次会议中,武汉大学知识产权与竞争法研究所师生一行积极参会进行学术交流并协助进行会务工作,收获颇丰。
我所所长宁立志教授作为市场规制法分会场第三阶段的主持人,以及该会场第四阶段的评议人,向与会嘉宾进行了精彩的分享与点评。针对周樨平教授的报告,宁教授指出,反不正当竞争法保护的法益包括竞争者的利益、消费者利益、竞争秩序等社会公共利益。针对冯宪芬教授的报告,宁教授指出,标准必要专利的研究应关注三个重点问题,一是标准化组织的知识产权政策;二是 FRAND 承诺的性质;三是技术使用人技术使用行为的性质,另,约束标准必要专利权人的同时也不能过于放任技术使用方。针对齐虹丽教授的报告,宁教授认为企业自由选择适用标准,可能导致不兼容、事实标准以及歧视性安排等不良后果。宁教授在论及经济学分析方法时还指出,经济学家与法学家缺乏充分的对话,这种局面需要打破,法学与经济学之间需要更多的沟通与交流。
此外,我所博士研究生董维、郭玉新、王宇等也在会上积极发言,并与参会嘉宾进行了较为深入的学术交流,集中展现了我所师生的良好学术风貌。
(方恒 供稿)